《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已於立法會正式通過。下列措施將於《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刊憲當日起陸續實施。
措施 |
生效日期 |
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包括傳統吸煙產品及另類吸煙產品) |
2025年9月19日(即修訂條例刊憲當日) |
提高未完稅煙草相關罰則 |
規定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須證明已課稅 |
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 |
預計2025年10月初推出先導計劃
目標2027年第二季全面實施 |
排隊時禁止吸煙 |
2026年1月1日 |
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出入口3米範圍 |
吸煙罪行定額罰款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 |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 (例如電子煙油/煙彈/加熱煙支) |
2026年4月30日 |
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的規定 |
計劃於2027年第二季與完稅標籤制度同步實施 |
禁止加味傳統吸煙產品 |
待完稅煙標籤制度和全煙害警示包裝全面實施後推行(即2027年第二季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