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法例
有關條例已經通過,並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輪候時禁止吸煙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規定,禁止在以下情況吸煙;新訂條文將於2026年1月1日實施:
- 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在2人或多於2人的隊列中輪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例如輪候巴士、小巴、的士和電車等)時
- 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的劃定範圍內(例如巴士站候車亭下的範圍、地面清晰示意輪候位置的界線內,或設有輪候處鐵欄的範圍等)逗留時
- 不論該人是否正在等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亦不論有否他人在該範圍內
- 在2人或多於2人的隊列中輪候進入第371章附表9所述的地方時,或在該地方內輪候時。例如:
- 電影院、劇院或音樂廳
- 文娛中心
- 社區會堂、社區中心、活動中心或其他社區設施
- 醫院
- 博物館
- 公眾遊樂場地
- 公眾泳池
- 指明診所或健康中心
- 體育場
凡違反上述禁令者,可處定額罰款3,000元,罰則與在法定禁煙區違例吸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