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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吸煙定額罰款九月生效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衞生署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六日)表示,違例吸煙定額罰款制度將於今年九月一日生效,而同日開始,在 四十八個公共運輸設施 亦禁止吸煙。

根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在法定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或攜帶燃著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執法人員有權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一千五百元。

發言人說:「吸煙人士須在指定禁止吸煙區遵守禁煙規定,而新措施進一步提高阻嚇作用,並向市民傳遞一貫信息,政府是決心執行禁煙,保護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危害。」

控煙督察、警務人員,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物及環境衞生署和房屋署指定人員獲授權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物及環境衞生署和房屋署的指定人員會在他們管理的場地執行禁煙規定。

發言人說:「任何人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須於二十一日內繳付罰款,否則可能面對更高的罰款額。」

發言人解釋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程序時表示,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會出示部門職員證或委任證,違例者須提供他們的個人資料,以便檢查和紀錄。

他說:「違例者不需要在現場向執法人員繳付罰款,他們應該在二十一日內透過通知書所列明的任何一種渠道繳付罰款。」

至於在四十八個指定的有上蓋公共運輸設施實行禁煙措施,發言人說,公共運輸設施是指由兩類或以上的公共運輸工具的總站,或由兩條或以上指明路線的巴士總站組成的區域。

他說:「這項措施是進一步保障市民,令他們免受二手煙的禍害。」

四十八個指定的公共運輸設施及其刊憲圖則可在土地註冊處查閱及已上載到控煙辦公室的網頁( http://www.tco.gov.hk )供市民查閱。

這些圖則和禁止吸煙標貼會張貼於所有四十八個公共運輸設施。

發言人指出,另外有四十三個室內的公共運輸設施已於二OO七年一月開始實施禁煙。

他又説:「政府正籌備將約一百三十個露天公共運輸設施劃為禁止吸煙區。」

為讓市民更了解這兩項措施,衞生署於二OO九年八月開始推出一系列的宣傳活動,其中包括電視和電台的宣傳廣播、分派及張貼海報、單張、貼紙等宣傳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