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世衞控煙及煙癮治療合作中心

世衞控煙及煙癮治療合作中心

 

九 龍 樂 善 堂 - 「 愛 . 無 煙 」 前 線 企 業 員 工 戒 煙 計 劃

[記 者 招 待 會 ]

計 劃 簡 介

「 愛 . 無 煙 」 前 線 企 業 員 工 戒 煙 計 劃 是 本 港 首 個 以 企 業 及  在 職 人 士 為 對 象 的 戒 煙 計 劃 。 計 劃 期 望 藉 此 提 升 僱 主 及 僱 員 對 煙 草 禍 害 的 了 解 , 鼓 勵 及 協 助 員 工 戒 煙 , 同 時 協 助 僱 主 實 行 無 煙 工 作 間 。

計 劃 以 外 展 形 式 推 行 , 當 中 包 括 外 展 輔 導 服 務 , 協 助 機 構 訂 定 內 部 無 煙 政 策 、 提 供 免 費 健 康 講 座 及 進 行 研 究 。 專 業 外 展 團 隊 是 由 註 冊 護 士 及 社 工 組 成 。

推 動 企 業 無 煙 文 化

[典 禮 後 合 照 ]

計 劃 以 由 上 而 下 的 模 式 推 行 , 由 企 業 僱 主 及 管 理 層 推 動 員 工 戒 煙 。 計 劃 團 隊 首 先 會 到 訪 公 司 , 了 解 公 司 營 運 模 式 , 例 如 : 上 班 時 間 、 工 作 文 化 、 環 境 等 , 協 助 公 司 訂 立 適 切 的 內 部 無 煙 政 策 及 如 何 推 動 戒 煙 活 動 。 為 增 加 員 工 戒 煙 的 決 心 , 計 劃 團 隊  會 建 議 僱 主 ( 公 司 ) 給 予 成 功 戒 煙 員 工 一 些 額 外 的 獎 勵 ( 金 錢 或 假 期 ) , 亦 會 建 議 推 行 「 戒 煙 B u d d y 」 計 劃 , 讓 非 吸 煙 的 員 工 成 為 吸 煙 員 工 戒 煙 路 上 的 同 行 者 。 為 表 揚 參 與 企 業 對 無 煙 工 作 間 的 承 諾 及 付 出 , 參 與 的 企 業 完 成 計 劃 後 將 獲 頒 無 煙 企 業 標 誌 。 企 業 可 將 此 標 誌 用 於 所 有 宣 傳 物 品 上 , 一 方 面 可 建 立 其 企 業 形 象 , 另 一 方 面 亦 鼓 勵 行 內 其 他 企 業 推 動 員 工 戒 煙 。

外 展 戒 煙 服 務

外 展 團 隊 會 前 往 公 司 為 員 工 ( 包 括 吸 煙 及 非 吸 煙 員 工 ) 提 供 煙 害 健 康 講 座  。講 座 完 畢 後 ,外 展 團 隊 會 對 吸 煙 員 工 作 簡 短 輔 導 , 並 即 場 提 供 一 氧 化 碳 呼 氣 測 試 ,透 過 檢 查 提 高 吸 煙 人 士 的 戒 煙 意 識 , 並 邀 請 他 們 參 與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的 工 作 坊 。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協 助 戒 煙

樂 善 堂 與 香 港 大 學 心 理 學 系 合 作 設 計 了 一 套 戒 煙 錦 囊 幫 助 吸 煙 者 了 解 他 們 的 吸 煙 習 慣 和 戒 煙 的 理 由 。 錦 囊 採 用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為 藍 本 ,協 助 吸 煙 者 戒 煙 。香 港 大 學 心 理 學 系 亦 針 對 吸 煙 者 的 吸 煙 習 慣 及 成 因 , 設 計 了 一 個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的 工 作 坊 ( 四 小 時 ) , 內 容 包 括 : 如 何 對 抗 煙 癮 ( 身 、 心 、 手 癮 )  , 身 心 放 鬆 減 壓 的 方 法 等 ; 另 一 方 面 亦 讓 參 加 者 於 工 作 坊 內 彼 此 分 享 及 支 持 。 參 加 者 會 於 工 作 坊 後 接 受 為 期 一 年 的 電 話 跟 進 輔 導 及 戒 煙 短 訊 提 示 。

 

 
     
 
 

 


修訂日期 : 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