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主頁 >> 控煙資訊站

控煙資訊站

控 煙 資 訊 站

 

媒 體 專 區

 

吸 煙 男 子 刑 事 恐 嚇 控 煙 督 察 被 定 罪

二 O O 八 年 十 二 月 十 一 日

一 名 六 十 四 歲 男 子 因 刑 事 恐 嚇衞 生 署 控 煙 督 察 及 管 有 攻 擊 性 武 器 , 今 日 ( 十 二 月 十 一 日 ) 在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被 判 1 2 0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案 件 發 生 於 今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 控 煙 督 察 伍 在 突 擊 巡 查 黃 大 仙 樂 富 中 心 街 市 時 , 發 現 該 名 男 子 在 禁 止 吸 煙 區 內 吸 煙。 控 煙 督 察 要 求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時 , 該 名 男 子 拒 絕 合 作 ,並 持 刀 嚇 執 法人 員 , 他 其 後 被 警 方 拘 捕 和 落 案 起 訴。

該 名 男 子 亦 因 違 反 禁 煙 規 定 被 判 罰 款 1000 元。

衞 生 署 發 言 人 呼 籲 市 民 遵 守 禁 煙 規 定,並 與 執 法 人 員 合 作。

發 言 人 說 : 「 對 執 法 人 員 刑 事 恐 嚇 或 使 用 暴 力 是一 項 嚴 重 的 罪 行 , 須 承 擔 嚴 重 的 法 律 後 果 。」

[ 返 回 ] [ 返 回 頁 首 ]


修訂日期 :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