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我 们
收 集 个 人 资 料 声 明收 集 资 料 的 目 的1. 公 众 人 士 向 卫 生 署 控 烟 办 公 室 提 供 的 个 人 资 料 只 会 使 用 於 将 用 於 处 理 有 关 你 提 出 意 见 / 查 询 / 投 诉 的 事 宜 上 。 个 人 资 料 的 提 供 纯 属 自 愿 性 质 。 若 你 未 能 提 供 足 够 的 资 料 , 卫 生 署 控 烟 办 公 室 可 能 无 法 处 理 有 关 你 提 出 意 见 / 投 诉 / 查 询 的 事 宜 。 你 的 个 人 资 料 有 可 能 转 介 到 以 下 的 人 士 / 机 构 类 别2. 你 所 提 供 的 个 人 资 料 主 要 供 卫 生 署 内 部 使 用 , 但 在 有 需 要 的 情 况 下 , 也 可 能 会 向 其 他 政 府 决 策 局 或 部 门 、 机 构 等 透 露 , 作 上 文 第 1 段 所 述 的 用 途 。 除 此 以 外 , 我 们 只 会 向 你 同 意 的 其 他 机 构 透 露 你 的 个 人 资 料 或 在 《 个 人 资 料 ( 私 隐 ) 条 例 》 容 许 的 情 况 下 透 露 这 些 资 料 。 查 阅 个 人 资 料3. 根 据 《 个 人 资 料 ( 私 隐 ) 条 例 》 第 18 及 22 条 , 以 及 附 表 1 第 6 项 原 则 , 你 有 权 查 阅 及 修 正 你 的 个 人 资 料 , 包 括 索 取 你 在 上 文 第 1 段 所 述 情 况 下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的 副 本 。 在 索 取 个 人 资 料 的 副 本 时 , 可 能 须 缴 交 费 用 。 查 询4. 你 可 向 卫 生 署 控 烟 办 公 室 查 询 有 关 所 提 供 个 人 资 料 ( 包 括 查 阅 及 修 正 个 人 资 料 ) 的 事 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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