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

《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已於2021年10月29日在憲報刊登。由2022年4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

詳細內容請參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網頁。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43/cs1202125433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