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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因違例吸煙而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但忘記繳交罰款,現在可以怎辦?

違例人士須在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日期起計21天內,繳付港幣$1,500定額罰款。你可按照通知書背頁所列明的任何一種付款方法繳交定額罰款,包括透過郵政局櫃位、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靈網上或電話繳費、郵寄支票等。

若在21天內未繳交定額罰款,部門將再發出通知書(即表格2),提示你在發出通知書後的10天內繳交有關罰款。你必須於限期前繳交罰款,或者以書面通知當局你欲就有關罪行提出抗辯。如提出抗辯,你必須以書面形式,或使用表格2附上的通知表格,通知主管當局,並註明定額罰款通知書左上角所示的10位數字檔號以作參考。提出抗辯的個案會交由法庭處理,屆時你須出席法庭聆訊並提出辯護理據。

倘若在10天期限內仍未繳交罰款或作出抗辯,律政司人員將申請法院頒布命令,要求你在14天內,在$1,500罰款外,另繳$1,500附加罰款及$300元訟費,合共$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