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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因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今日(八月三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成,被判處四星期監禁,緩刑一年。同案另一名二十八歲男子則由於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罰款二千元。
案件發生於本年五月二十八日,兩名控煙督察在巡查西灣河一所遊戲機中心期間,一名男子襲擊其中一名控煙督察,另一名男子則妨礙另一名控煙督察執行職務。他們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是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二O一三年截至今日,共有六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而自二OO七年起,則錄得五十三宗個案,在三十九名襲擊控煙督察被判罪成的人士中,有十人被判即時入獄,而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