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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一名五十二歲男子因一項襲擊控煙督察和兩項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罪行,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罪成,各被判處七天監禁,同期執行。他亦因干犯吸煙罪行,被罰款二千元。

案件發生於六月二十日,控煙督察隊伍巡查觀塘瑞和街市政大廈的熟食中心期間,該名男子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他最終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是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二O一三年截至今日,共有四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而自二OO七年起,則錄得五十一宗個案。由二OO七年一月至今,三十八名襲擊控煙督察被判罪成的人士中,有十人被判即時入獄,而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