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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二O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一名五十七歲男子因襲擊兩名控煙督察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今日(七月十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罪成,被判處兩個月監禁,緩刑兩年,以及罰款四千九百五十五元。他亦因干犯吸煙罪行,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案件發生於五月四日,控煙督察隊伍巡查觀塘瑞和街街市期間,該名男子襲擊兩名控煙督察,他最終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是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二O一三年截至今日,共有四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而自二OO七年起,則錄得五十一宗個案,在三十八名襲擊控煙督察被判罪成的人士中,有十人被判即時入獄,而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