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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覆核後被判更重刑罰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三名男子因襲擊一名控煙督察,在控方申請覆核後於荃灣裁判法院被判處更重刑罰。當中兩名分別四十七歲和四十九歲的男子,被判處六星期監禁,緩刑十八個月,並罰款五千元;另一名四十五歲男子則被判處四星期監禁,緩刑十二個月,並罰款三千元。

有關案件發生於本年四月八日,控煙督察隊伍於巡查荃灣梨木樹商場期間,一名控煙督察被該三名男子襲擊。他們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並於四月二十五日被判罰款一千至二千元。控方認為判處罰款明顯不足夠,因而提出覆核刑罰。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截至今日,二O一四年共錄得八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自二OO七年起,共有六十三宗個案,而在五十三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當中,十四人被判即時入獄。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