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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二O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一名六十二歲男子因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今日(十月十三日)於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處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該名男子在判刑前已被還押十三日。

有關案件發生於六月十日。控煙督察隊伍巡查東涌逸東邨一街市期間,一名控煙督察被該名男子襲擊,他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應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並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截至今日,二O一五年錄得共五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自二OO七年起,共有六十七宗個案,而在五十九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十四人被判即時入獄。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