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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控煙辦公室致力執行禁煙規定(附圖)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衞生署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一日)表示,衞生署控煙辦公室(控煙辦)一直致力實施和執行控煙的法例,特別是在法定禁煙區執行禁煙規定。發言人表示控煙執法工作大致暢順,並感謝市民支持禁煙規定。他亦呼籲市民與控煙督察合作,同創無煙香港。

發言人總結二O一四年的執法情況時說:「有關違規吸煙的投訴從二O一三年的18079宗輕微減少至二O一四年的17354宗。在二O一四年,控煙督察共進行29032次巡查,較二O一三年上升約百分之六,並向違例吸煙人士共發出共802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控煙督察會繼續巡查法定禁煙區,以加強遵守禁煙規定。

發言人說:「控煙辦會跟進每宗投訴,並安排突擊巡查,當中包括晚間巡查。控煙辦除了跟進投訴外,亦會主動巡查吸煙問題較為嚴重的地點。在二O一四年,我們進行了超過4900次主動巡查,佔全年總巡查次數約百分之十七。」

此外,吸食水煙在本港日趨流行。不少水煙使用者誤以為吸食水煙比吸食普通卷煙安全,其實不然。發言人解釋:「水煙所產生的煙霧含有大量有毒化合物,包括焦油、一氧化碳、重金屬和致癌化合物。吸食水煙受《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三七一章)所規管,在禁煙區內吸食水煙屬違法。」在二O一四年,控煙辦共接獲14宗與吸食水煙有關的投訴,並對違例吸食水煙人士發出五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在二O一五年二月,控煙辦增加了對有提供水煙的酒吧的巡查。在二O一五年,控煙辦已對違例吸食水煙人士發出三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三七一章)和《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第六OO章),任何人不得在法定禁煙區內吸煙或攜帶燃著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在禁煙區內吸食水煙或電子煙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定額罰款1,500元。

發言人續說:「吸煙危害健康,我們鼓勵煙民戒除吸煙習慣。衞生署與不同機構包括東華三院、博愛醫院、香港大學、樂善堂和基督教聯合那打素社康服務合作,於社區提供免費戒煙服務。煙民可下載『戒煙達人』免費流動手機應用程式來協助戒煙。市民亦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183,查詢及預約戒煙服務。」

控煙督察進行晚間巡查。 控煙督察巡查有提供水煙的酒吧。

控煙督察巡查街市。 控煙督察巡查熟食中心。

控煙督察巡查公共運輸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