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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範圍擴大至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政府於今日(七月九日)將《2010年吸煙(公眾衞生)(指定禁止吸煙區)(修訂)公告》刊登憲報,把131個公共運輸交匯處或巴士總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禁止吸煙區,由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根據公告,禁煙範圍將會擴展至129個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和另外兩個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以進一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的禍害。他說:「視乎立法會的審議結果,有關禁煙措施會於本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控煙辦公室會在禁煙措施實施前舉辦宣傳活動,以提高市民對措施的認知及遵守有關法例。該131個公共運輸交匯處禁煙區圖則的正本及副本會分別備存於土地註冊處和控煙辦公室,供市民查閱。

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禁煙措施是分階段推行的。43個室內和48個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分別由二OO七年一月一日和二OO九年九月一日開始禁煙。

發言人說,在今年一月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市民都支持公共運輸交匯處推行禁煙,而接近四分之三的受訪者指出,在已禁煙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受二手煙的影響減少。

根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在指定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或攜帶燃著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執法人員有權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一千五百元。

自二OO九年九月一日以來,控煙辦公室在已禁煙的公共運輸交匯處發出超過一百五十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執法大致順利。控煙辦公室今年亦加強推廣戒煙,例如在世界盃舉行期間,派遣無煙大使到各區酒吧進行宣傳活動。

為個人及他人的健康著想,發言人呼籲吸煙者盡快戒煙。市民可透過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183尋求戒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