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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二O一四年四月九日

一名五十三歲男子因襲擊一名控煙督察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今日(四月九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一百二十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有關案件發生於一月五日,控煙督察隊伍於巡查沙田區沙田中心期間,被該名男子襲擊。他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截至今日,二O一四年共錄得三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自二OO七年起,共有五十八宗個案,而在四十七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當中,十三人被判即時入獄。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