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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控煙督察煙民罪成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兩名煙民因襲擊控煙督察今日(七月八日)被判罪成。

在第一宗案件,一名51歲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襲擊兩名控煙督察被定罪,他因普通襲擊罪被判入獄四星期,並須向遇襲的控煙督察賠償1,300元。在今日判刑前,該男子已因違例吸煙被罰款1,500元。

案件於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在紅磡一間名為「新旺會」的桌球室發生,該名男士在控煙督察隊伍巡查期間襲擊兩名控煙督察,事後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

在第二宗案件,一名68歲男子因襲擊控煙督察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在粉嶺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十二日,同期執行。他亦因違例吸煙及未能展示身份證明文件各被罰款2,000元。

案件在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於大埔中央廣場發生,該男子在公眾場所猥褻暴露其身體,其後當控煙督察要求他提交身份證明文件以發出違例吸煙定額罰款通知書時,該男子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事後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是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