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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控煙督察煙民罪成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一名六十二歲男子因襲擊控煙督察,今日(七月五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入獄四星期。

此外,該男子亦因違例吸煙、未能展示身份證明文件及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罪,每項各被罰款五百元。

案件於今年二月十二日發生,一名控煙督察在黃大仙的鑽石山港鐵站公共交通交匯處,要求該男子提交身份證明文件以發出違例吸煙定額罰款通知書時,遭到該男子襲擊;該男子並逃離現場,事後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是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