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收集資料的目的

1.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收集及持有的個人資料是為或將會為以下的主要目的而使用:

(i) 提供服務及進行有關活動所需的個人資料 – 控煙酒辦向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及進行其他有關活動時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戒煙服務、推廣及宣傳活動等等。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性質。若未能提供足夠的資料,控煙酒辦可能無法提供服務或安排參加某些活動。

(ii) 與執行法例有關的個人資料 – 進行各類執法活動期間向個別人士收集的個人資料。根據相關法例,個別人士有責任提供個人資料。

(iii) 人事管理方面的個人資料 – 向員工及待聘人員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人力發展及策劃、員工聘任、工作表現評核及紀律等等。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如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控煙酒辦可能無法處理有關聘任事宜。

(iv) 向控煙酒辦查詢的訪客及非本署人員收集的個人資料 – 到訪控煙酒辦作出查詢/投訴的個別人士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處理有關提出意見/查詢/投訴的事宜。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性質。若未能提供足夠的資料,控煙酒辦可能無法處理有關事宜。

你的個人資料有可能轉介到以下的人士/機構類別

2. 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主要供衞生署內部使用,但在有需要的情況下,也可能 會向其他政府決策局或部門、機構等透露,作上文第 1 段所述的用途。除此以外,我們只會向你同意的其他機構透露你的個人資料或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容許的情況下向第三者透露這些資料。

查閱個人資料

3.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18 及 22 條,以及附表 1 第 6 項原則,你 有權查閱及修正你的個人資料,包括索取你在上文第 1 段所述情況下所提供的資料的副本。在索取個人資料的副本時,可能須繳交費用。

查詢

4. 你可向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查詢有關所提供個人資料(包括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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