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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一名五十五岁男子因两项袭击控烟督察和一项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的罪行,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裁定罪成,各被判处二十一日监禁,同期执行。他亦因干犯吸烟罪行,被罚款一千五百元。
案件发生于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两名控烟督察在巡查大埔太和街市期间,被该名违例吸烟者袭击。他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是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O一四年截至今日,共有两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而自二OO七年起,则录得五十七宗个案,在四十六名袭击控烟督察被判罪成的人士中,有十三人被判即时入狱,而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