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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二O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一名六十二岁男子因袭击一名控烟督察,今日(十月十三日)于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处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该名男子在判刑前已被还押十三日。
有关案件发生于六月十日。控烟督察队伍巡查东涌逸东邨一街市期间,一名控烟督察被该名男子袭击,他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应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并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O一五年录得共五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OO七年起,共有六十七宗个案,而在五十九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十四人被判即时入狱。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