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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二O一五年二月十日
一名六十六岁男子因袭击一名控烟督察和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今日(二月十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处一百二十小时社会服务令。他亦因干犯吸烟罪行,被罚款一千五百元。
有关案件发生于去年九月二十五日,控烟督察队伍巡查粉岭伟明街花园期间,一名控烟督察被该名男子袭击,他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O一五年共录得两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OO七年起,共有六十四宗个案,而在五十四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当中,十四人被判即时入狱。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