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产品的封包或零售盛器上的健康忠告进一步修订刊宪

政府于2017年6月16日刊登宪报,进一步修订于2017年4月2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修订)令》(《修订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66号法律公告)。

本《修订令》的生效日期为2017年12月21日,即本《修订令》于该日期开始生效。由生效日期开始的6个月为过渡期。在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的过渡期内,遵守现时或新的健康忠告式样,即当作是遵守本《修订令》。

详细内容请参阅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