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修订)令》刊宪
《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修订)令》(《修订令》)于2017年4月21日刊宪,目的是修订烟草产品的封包或零售盛器上的健康忠告。
烟草产品的封包或零售盛器上订明的健康忠告式样(包括规格)的主要修订如下:
- 健康忠告图像的面积应至少覆盖封包或零售盛器上最大的两个表面的85%;
- 把健康忠告的式样数目由6个增加至12个;
-
在现时「HKSARGOVERNMENTWARNING」/「香港特区政府忠告市民」一句中加入以下健康忠告– 「QUITSMOKINGFORFUTUREGENERATIONS」/
「请为你的下一代戒烟」;及
「QUITLINE:1833183」/「戒烟热线:1833183」;及 - 焦油和尼古丁含量说明应标示在印有健康忠告以外的香烟封包或零售盛器上的表面。
《修订令》的生效日期为2017年10月21日,即本《修订令》于该日期开始生效。由生效日期开始的6个月为过渡期。自2017年10月21日生效日期开始的6个月期间的过渡期内,遵守现时或新的健康忠告式样,即当作是遵守本《修订令》。
详细内容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