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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哪些人可以检控在禁烟区吸烟的人?

根据《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除警务人员和卫生署的控烟督察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房屋署的指定人员,亦可在他们管理的场地内,向违例吸烟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指定人员包括:

可以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部门 公职人员
警务处 警务人员
卫生署 控烟督察
食物环境卫生署 高级卫生督察(街市管理)
高级卫生督察(小贩及街市)
高级卫生督察(小贩)
卫生督察(街市管理)
卫生督察(小贩及街市)
卫生督察(小贩个案)
首席小贩管理主任(小贩事务队)
总小贩管理主任(小贩事务队)
高级小贩管理主任(小贩事务队)
小贩管理主任(小贩事务队)
助理小贩管理主任(小贩事务队)
巡察员(街市)
管工(街市)
街市助理
房屋署 房屋事务经理
副房屋事务经理
房屋事务主任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一级康乐事务主任
二级康乐事务主任
高级康乐助理员
一级康乐助理员
二级康乐助理员
三级康乐助理员
图书馆总馆长
图书馆高级馆长
图书馆馆长
图书馆助理馆长
文化工作总经理
文化工作高级经理
文化工作经理
文化工作副经理
二级助理康乐体育主任
总康乐事务经理
高级康乐事务经理
康乐事务经理
一级助理康乐事务经理
二级助理康乐事务经理

上述公职人员在执行禁烟职务时会否穿着制服,需视乎他们的职责或需要而定。但无论穿着制服与否,所有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都会佩戴由部门发出的职员证或委任证。证件上会印有该公职人员的姓名,职级及相片,以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