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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吸烟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定罪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卫生署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五日)表示,两名吸烟者因袭击卫生署控烟督察,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

一名四十五岁男子今日因刑事恐吓和袭击卫生署控烟督察,被判入狱三个月,即时执行。

案件于三月一日在天水围俊宏轩商场绿茵阁餐厅发生,该名男子在餐厅内吸烟,他将身份证抛向一名卫生署控烟督察,并袭击另一名督察,他其后被警方拘捕和落案起诉。

发言人表示,另一名吸烟者(五十九岁男子)在五月二十一日被判入狱三个星期,缓刑十二个月。

案件在同一间食肆发生,该名男子于一月十日在餐厅内吸烟,他袭击一名要求他提供个人资料的控烟督察。

发言人呼吁市民与执法人员合作。

他说:「对执法人员刑事恐吓或使用暴力是一项严重的罪行,须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