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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范围扩大至露天公共运输交汇处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政府于今日(七月九日)将《2010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刊登宪报,把131个公共运输交汇处或巴士总站(公共运输交汇处)划为禁止吸烟区,由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卫生署控烟办公室发言人表示,根据公告,禁烟范围将会扩展至129个露天公共运输交汇处和另外两个有盖公共运输交汇处,以进一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烟的祸害。他说:“视乎立法会的审议结果,有关禁烟措施会于本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控烟办公室会在禁烟措施实施前举办宣传活动,以提高市民对措施的认知及遵守有关法例。该131个公共运输交汇处禁烟区图则的正本及副本会分别备存于土地注册处和控烟办公室,供市民查阅。

公共运输交汇处的禁烟措施是分阶段推行的。43个室内和48个有盖公共运输交汇处分别由二OO七年一月一日和二OO九年九月一日开始禁烟。

发言人说,在今年一月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市民都支持公共运输交汇处推行禁烟,而接近四分之三的受访者指出,在已禁烟的公共运输交汇处受二手烟的影响减少。

根据《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在指定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执法人员有权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一千五百元。

自二OO九年九月一日以来,控烟办公室在已禁烟的公共运输交汇处发出超过一百五十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执法大致顺利。控烟办公室今年亦加强推广戒烟,例如在世界杯举行期间,派遣无烟大使到各区酒吧进行宣传活动。

为个人及他人的健康着想,发言人呼吁吸烟者尽快戒烟。市民可透过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183寻求戒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