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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击控烟督察烟民罪成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一名六十二岁男子因袭击控烟督察,今日(七月五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入狱四星期。

此外,该男子亦因违例吸烟、未能展示身份证明文件及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罪,每项各被罚款五百元。

案件于今年二月十二日发生,一名控烟督察在黄大仙的钻石山港铁站公共交通交汇处,要求该男子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以发出违例吸烟定额罚款通知书时,遭到该男子袭击;该男子并逃离现场,事后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是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